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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遗嘱把房子给我再婚妻子还能要吗

pt******17| 浙江-嘉兴| 遗产继承| 2020-08-11 15: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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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父亲再婚,留有遗嘱,房子给自己的儿子,财产给再婚妻子,父亲去世,再婚妻子想要房产,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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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条回复)
杨延华律师

杨延华 律师 已回复1 帮助78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如果有遗嘱,需要按照遗嘱执行,对方没有房屋的继承权。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回复于:2020-08-11 15: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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