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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的时效问题

pt******bb| 甘肃-酒泉| 侵权纠纷| 2020-08-21 17: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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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2015年的判决书以20年的诉讼时效规避我对我家房产的权利。请问这个判决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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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共1条回复)
李晓磊律师

李晓磊 律师 已回复1 帮助137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2015年,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当时的法律适用方面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因您只陈述了法院以诉讼时效驳回您对您房屋的权利,不清楚是指您对房屋的什么权利。诉讼时效仅针对债权请求权,且必须是当事人主动提起抗辩,法院不得主动适用。建议您拿着相关的判决书去律所实地咨询一下,更方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做出分析判断。

回复于:2020-08-21 17: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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