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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户口未转出村里不给分地合法吗啊?

pt******9d| 山东-德州| 农村农业| 2021-01-21 16: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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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我大姑子出嫁后户口一直在本村未迁走,婆家也不享受任何村民待遇,2018年8月份界定集体经济成员时也被界定上了,本村最近分配耕地,但是没有给予大姑子耕地,请问律师,村委会的行为违反了哪些相关法律条文?感谢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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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刚律师

黄刚 律师 已回复1 帮助174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出嫁女户口未转出村上,村里不给分地符合法律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2、出嫁女不能在户籍地长期居住地进行耕作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如果出嫁女承包给他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可以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村里不分给出嫁女土地符合政策。

回复于:2021-01-21 18: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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