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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pt******96| 广东-珠海| 遗产继承| 2021-03-17 19: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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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被继承人有一份遗嘱将农村两套房子留给了我的继母,但是被继承人的两套房子不符合“一宅一户”政策,并且第二套房子没有集体土地使用证。请问这种情况下,我的继母可以根据遗嘱继承这两套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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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共1条回复)
程国胜律师

程国胜 律师 已回复1 帮助181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你继母可以根据遗嘱继承这两套房子,但是其中一套无法获得产权。

回复于:2021-03-17 21: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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