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切换]pt******97| 天津-天津| 消费维权| 2021-08-24 07: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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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购物网站上购买A牌奶制品和A牌面包,取货后发现A牌奶制品没有A牌logo,只有一个名为B牌的logo,下面写着A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针对这种情况我向该购物网站进行反馈,其认为这不是虚假宣传,但我认为它的品牌名是B却写了A,这本身就是诱导我消费了,我认为就是虚假宣传,因此联系了A集团和315,A集团说这款A牌奶制品不是他们公司的产品,315说A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经被纳入异常名录,不在注册地经营,无法联系无法调查处理,我一一举证后,但该购物网站坚持认为这不是虚假宣传,可如果商品前面写的是B而不是A我根本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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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二)……”。从你所述情况看,对方有“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嫌疑。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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