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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以放行李为由索要钱

pt******23| 黑龙江-佳木斯| 侵权纠纷| 2020-03-25 18:16:35

0元

答赏金

问题描述

和朋友短租一个月房子,年前把东西放了进去。因为疫情也没有入住,学校没有开学也不能返校去拿。退押金的时候,跟房东说了,让他帮我们保管东西。现在他以我们放在那里的东西为由,要求我们给钱?到时候他不给报警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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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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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延华律师

杨延华 律师 已回复1 帮助78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需要看双方当时关于保管东西的费用是如何约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第三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以及第三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若无法确定保管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那么房东帮您们保管物品是无偿的,并且房东不享有留置权。若你们没有约定保管期间,你们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若房东拒不归还保管物,你们可以报警处理。

回复于:2020-03-26 08: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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