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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如何写

pt******fa| 江苏-泰州| 其它事务| 2020-04-01 01: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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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怎么写房屋买卖合同,有没有样本。需要怎么写才有法律效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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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磊律师

李晓磊 律师 已回复1 帮助137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该条规定对合同依法成立后的法律效果――当对事人的法律约束力作出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该条规定,对合同的生效要作了规定。上述两条规定,对合同的约束力与合同的效力(生效)进行了区分。1、房屋买卖合同应当符合一般合同生效要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的内容合法。另外,不得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2、房屋买卖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的效力。《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因此,房屋买卖合同为要式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合同不能有效成立。另外,当事人申请房屋权属移转登记时,必须向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否则无法办理产权移转登记。3、没有进行地过户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作为房屋权变动要件的登记行为并非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法定要件,欠缺这一要件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回复于:2020-04-01 09: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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