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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按离婚协议办理房产过户

pt******bb| 河北-秦皇岛| 婚姻家庭| 2020-04-24 14: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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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法院判决的离婚,因当时房子未取得产权证,法院未予分割,后来双方补办了一个书面的房产分割协议,但未盖章也未公证。现产权证已到对方手里,但对方一直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现在我的手里只有一份未盖章的房产处置协议,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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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共1条回复)
程国胜律师

程国胜 律师 已回复1 帮助181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您好,房产分割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房产分割方案达成的一致意见,体现的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只需双方签字按手印即可,民政局或是人民法院不会在协议上加盖单位公章。若协议已明确约定房产归您所有,对方协助办理过户,现对方拒不履行,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协议约定协助办理过户登记。

回复于:2020-04-24 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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