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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捏造事实给未成年人造成心理创伤如何维权

pt******01| 山西-太原| 侵权纠纷| 2020-05-12 15: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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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群聊,故意散播不实言论并且捏造事实断章取义,煽动群友人身攻击当事人,并对未成年人当事人造成心理创伤,构成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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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延华律师

杨延华 律师 已回复1 帮助78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的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场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对方的行为构成民事侵权。若对方的行为导致未成年人的社会评价降低,那么他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名誉权,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通过向客服举报、诉讼等方式要求他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其行为除构成民事侵权外,严重的还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可以报警处理。

回复于:2020-05-12 16: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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