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切换]pt******bb| 吉林-白山| 婚姻家庭| 2020-05-21 15: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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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媳妇和别的男人跑了,留下一个一岁半的儿子和六岁半的女儿,现在已经有两个月了,现在我一个人在家看孩子,生活方面非常困难,现在媳妇也不离婚,不闻不问的,请问我怎么和她离婚,孩子抚养费方面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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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二、夫妻双方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子女的抚养问题。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至第12条、第18条的规定,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从孩子出生至成年,父母双方均应抚养孩子,即使父母离婚了,也不能免除抚养义务;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通过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协商的方式要求另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可由双方协议,若无约定自办理离婚手续之日起算。双方可就抚养费进行协商,法院对于抚养费标准的认定,主要是根据三个方面来综合考量的,分别为: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另外,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回复于:2020-05-21 15:51:33如历史咨询不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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