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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所欠的相关借款的利息如何计算

pt******b5| 海南-儋州| 强制执行| 2020-06-13 07: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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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法院拍卖了被执行人房产后,请问一下被执行人所欠申请执行人的相关借款的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是按照判决书日期截止为主 ,还是拍卖后法院将执行款付款给申请执行人日期为主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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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君杰律师

韩君杰 律师 已回复1 帮助293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一)逾期付款利息支付期间的起点:(1)约定履行期限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2)未约定履行期限的,经权利人催告,在宽展期内仍未履行的,自宽展期届满之次日起。(二)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期间的终点:(1)应当到当事人最终履行付款义务之日。(2)如果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应当计算到判决确定的履行日。(3)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日仍未履行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回复于:2020-06-13 07: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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