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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以不孕检为由不发土地确权证算什么纠纷

pt******b1| 广东-河源| 农村农业| 2020-06-24 1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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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村委会以不孕检为由不给我家划分耕田地,土地管理部门不予颁发确权证书,这是民事纠纷还是行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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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共1条回复)
程国胜律师

程国胜 律师 已回复1 帮助181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根据您目前的描述,属于行政纠纷。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回复于:2020-06-24 19: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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