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

[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点击:3803次

点赞:0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律]

  《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 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公通字[2008]36号)

  第六十三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三)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四)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五)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六十四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刑事辩护相关案例

更多>>

被告人涉嫌强奸罪经郜云律师努力“为人辩冤白谤”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最终重获自由法院:某某人民法院案号:(2015)某刑初字第某某号公诉机关:云南省某某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杨某某,男,汉族,某某年某月某日生···

基本案情:2012年起,被告人陈XX1通过朋友介绍认识陈XY(在逃),并开始吸纳社会资金投入陈XY以北京JYH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名义推出的“JYH”项目,陈XX1从中获取提成。该项目以投资旅游度假为名,···

案件简介:2017年7月中旬,被告人王某邀约被告人钟某、涂某共同至成都为一销售假烟的张姓男子运输伪劣卷烟,将伪劣卷烟存放于成都市驷马桥一地下仓库内并进行配送,后由被告人王某主要出资,购买面包车并承租位···

诚邀嘉兴律师加盟入驻

期待您的入驻

专注律师个人网络推广

帮助律师开拓案源

诚邀加盟
诚邀嘉兴律师加盟入驻

期待您的入驻

专注律师个人网络推广

帮助律师开拓案源

诚邀加盟
诚邀嘉兴律师加盟入驻

期待您的入驻

专注律师个人网络推广

帮助律师开拓案源

诚邀加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