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
[切换]点击:4222次
点赞:0次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本条对本罪没有“数额”和“情节严重”的具体规定,从原则上说,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行为都可构成犯罪,但司法实践中,要综合全案情况,具体分析,不能把一切窝藏、转移、隐瞒的行为都认定为犯罪,如果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数量很小,又是初犯、偶犯等,主观恶性较小,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罚。
(二)本罪与窝赃罪的界限
窝赃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款而予以窝藏的行为。本罪保留了窝赃罪的基本性质,所不同的是,本罪的对象是特定的,仅限于毒品和毒赃。而窝赃罪的对象的范围广泛,包括除毒品犯罪以外的所有的刑事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其次,本罪的法定刑要比窝赃罪的法定刑高,体现了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目的。
(三)本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界限
1、犯罪动机不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主观故意是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主观故意是故意为毒品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达到逃避司法机关法律制裁的目的。
2、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没有数额规定。而非法持有毒品罪规定了数额。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的犯罪分子主要为毒品罪犯窝藏、转移、隐瞒毒品,当然必须先有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对此,我们认为,如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犯罪人持有的毒品数量达到追究非法持有毒品罪数量的,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处罚、未达到数量的,可认定为本罪。
刑事辩护相关案例
更多>>被告人涉嫌强奸罪经郜云律师努力“为人辩冤白谤”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最终重获自由法院:某某人民法院案号:(2015)某刑初字第某某号公诉机关:云南省某某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杨某某,男,汉族,某某年某月某日生···
基本案情:2012年起,被告人陈XX1通过朋友介绍认识陈XY(在逃),并开始吸纳社会资金投入陈XY以北京JYH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名义推出的“JYH”项目,陈XX1从中获取提成。该项目以投资旅游度假为名,···
案件简介:2017年7月中旬,被告人王某邀约被告人钟某、涂某共同至成都为一销售假烟的张姓男子运输伪劣卷烟,将伪劣卷烟存放于成都市驷马桥一地下仓库内并进行配送,后由被告人王某主要出资,购买面包车并承租位···
热门罪名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