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
[切换]点击:3495次
点赞:0次
根据刑法114条、115条第一款的规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国家林业局、公安部2001年5月9日发布实施的《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刑事辩护相关案例
更多>>被告人涉嫌强奸罪经郜云律师努力“为人辩冤白谤”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最终重获自由法院:某某人民法院案号:(2015)某刑初字第某某号公诉机关:云南省某某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杨某某,男,汉族,某某年某月某日生···
基本案情:2012年起,被告人陈XX1通过朋友介绍认识陈XY(在逃),并开始吸纳社会资金投入陈XY以北京JYH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名义推出的“JYH”项目,陈XX1从中获取提成。该项目以投资旅游度假为名,···
案件简介:2017年7月中旬,被告人王某邀约被告人钟某、涂某共同至成都为一销售假烟的张姓男子运输伪劣卷烟,将伪劣卷烟存放于成都市驷马桥一地下仓库内并进行配送,后由被告人王某主要出资,购买面包车并承租位···
热门罪名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