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切换]沛县司法局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通过突出法治宣传、体系构建、法律救济、调解维权、教育感化等手段,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实现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律服务全覆盖。2018年,沛县司法局共办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217件,其中民事案件150件(主要为婚姻家庭类),刑事案件67件,实效明显。
一是突出法治宣传,强化法律意识。结合“3.8”妇女权益保障等主题开展普法专项活动,联合与妇联、团委等群团组织的协作,加强宣传,大力开展法律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宣传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在《沛县日报》开辟“妇女维权”栏目,通过宣传和登载维权案例、法律知识,传播妇女维权知识,强化法律意识。沛县妇联开通“12338”维权热线,指派律师值班咨询,第一时间了解妇女维权需求,快捷解答、受理妇女合法权益受侵害问题,做到每个法律咨询有回复,每个法律求助有反馈,有力提升法治宣传和法律维权工作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是突出体系构建,实行家暴零容忍。建立健全反暴力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以县法律援助中心、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383个农村法律援助联系点为支架覆盖全县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女性当事人和未成年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方便妇女儿童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使家庭暴力及时得到化解。联合县法院、县妇联共同介入重大案例、跟进疑难及具有代表性的妇女权益案件,开展法律讲座、现场法律咨询等活动,为妇女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利用人民陪审员换届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荐引导妇女担任人民陪审员,陪审涉及婚姻家庭案件,从保护弱势群体的角度考虑,更直接、更有效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张某与孙某婚后由于感情不和,孙某经常对张某实施家庭暴力,将张某打的遍体鳞伤,身上多处骨折,张某数次报警后,孙某仍然不思悔改,继续变本加厉的殴打张某。沛县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张某的法律诉求后,快速受理张某的案件,并立即指派有经验的律师,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孙某与张某离婚。
三是突出法律救济,开辟绿色通道。成立反家庭暴力律师服务团,针对妇女和未成年受援人的特点,尽量指派熟悉女性心理的女律师和了解未成年人特点、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律师担任承办人。同时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卷作为保密案卷进行封存,非因法定事项不得开启,有效保护未成人的私隐。在案件受理方面,对妇女儿童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请求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案件,简化程序,缩短时间,优先办理,可以先提供法律援助,后补办手续,对情况特殊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实行预约或上门服务,全方位做到应援尽援;在案件的处理方式上,对属于婚姻家庭内部矛盾致使侵害妇女权益及侵害未成年人抚养教育权益的,充分发挥援助职能,耐心细致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化解纠纷,及时息诉;对于少数经调解顽固不化者及一般侵害案件,坚决支持诉讼。赵某九岁的女儿被同村的王某强奸,虽然王某已经被刑事拘留,但王某拒不认罪,没有悔罪态度,更没有向被害人及其家属赔礼道歉。沛县司法局高度重视该案件,考虑到案件涉及到女性未成年人的隐私,将案件指派给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有经验的女律师更方便沟通与取证,经过律师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7年。
四是突出调解维权,化解家庭纠纷。指导县妇联设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15个司法所建立“反家暴维权工作站”,印制“家庭暴力信访登记簿”、“家庭暴力零报告登记表”,认真做好家庭暴力受理、登记和处理工作,保证家庭暴力案件得到及时调处、援助和跟踪回访。积极开展家庭暴力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真正实现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关口前移,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更加方便快捷地为妇女群众提供服务。2018年来,共成功调解婚姻家庭纠纷1350件,其中因家暴引起的矛盾35件。
五是突出教育感化,促进女性服刑人员重新融入社会。针对走上犯罪道路的妇女群体,县司法局通过组织女律师、女社工与重点帮矫女性社区服刑人员结对帮扶,为女性社区服刑人员解答法律咨询、释解法律疑惑,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出台“个性化就业培训”政策,支持女性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的女性再就业,全面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加强人社、本地企业沟通协作,完善企业与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对接,实现就业资源共享,开拓再就业途径,促进女性服刑人员回归温暖社会怀抱。2018年,沛县全力支持女性社区服刑人员正当经营,积极促进57女性服刑人员重新融入社会,目前在管女性社区服刑人员43人,无一人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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