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
[切换]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是创新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提高政府立法质量的重要举措。为保障委托第三方开展《宿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取得实效,宿州市司法局通过明任务、聚合力,明标准、聚实绩,明举措、聚民意,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专业、客观优势,有力保障立法后评估的真实性和科学性,真正检验衡量制度的执行效果,为立法项目修订提供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明任务,聚合力。成立立法后评估工作组,由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分管负责人、业务科室负责人以及宿州学院后评估专家团队组成,充分汇聚各方优势资源。制定《立法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委托第三方具体开展的原则,明确后评估工作方向,细化各单位任务分工,确保后评估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明标准,聚实绩。建立完善立法后评估指标体系,坚持依法、科学和实效标准,从立法内容方面重点评估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与其他规章相衔接,相关条文表述是否规范、逻辑结构是否严密等;从实施效果方面重点评估是否符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度设计和程序设计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施过程中是否遇到困难和阻力等。
明举措,聚民意。对市区犬只登记办证、疫苗接种、公共场所限制等数据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深入分析,找准调研重点和难点。制定调研问卷,分别赴社区、居住区、公园等公共区域以及宠物经营场所、收容站点实地查看养犬管理情况,收集公众意见建议。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一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在实际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开展专家论证,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律顾问、立法咨询员等专家意见。最终形成立法后评估报告,准确提出制度修改完善意见建议,保障立法项目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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