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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司法局“抓、优、建”激发人民调解队伍新动能

2020-12-23 来源:镇江市司法局 208人看过

扬中市司法局通过多元培训、严格选任、健全机制,不断提高调解员队伍业务素质和技能,有效助力平安法治建设。

一是抓培训,固本强基促提升。多层次多角度组织学习培训,开展专题培训,补强能力短板。举办全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邀请律师、全国优秀模范调解员等对民法典进行专题授课。开展分类培训,补强知识弱项。强化“以老带新”,常态化选派年轻调解员跟班学习老法官、老调解员调解经验与技巧,促使年轻调解员业务能力和调解技能不断提升。开展分级培训,补强学习短板。以镇(街区)为主体,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民法典、调解实务集中培训;组建“巡回调解团”赴基层调解开展案例分析、调解指导,并定期在调解员微信群推送法律法规、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开展各类培训50余场次,培训人数1500余人次。

二是优结构,选优配强促担当。严准入,将法院非诉讼服务分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待遇列入财政预算,通过单位推荐、部门联审的方式增聘2名退休法官作为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3名威望高、能力强、处事公的乡贤作为家事社区调解工作室专职调解员;聘任2名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作为驻检察院调解工作室调解员。强智囊,通过单位推荐方式选拔11名教育、妇联、住建、公安等部门业务能手及“两代表一委员”充实人民调解专家库。善融合,将全市170余名网格员、85名村(社区)法律顾问纳入调解员队伍,建立多网融合、多元化调解格局。

三是建机制,强化保障促规范。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将专职调解员配备纳入镇(街区)综合考核和“平安扬中”考核。完善“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扩大奖励对象范围、上调奖励标准,有效增强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完善人民调解员选任、聘用、培训、奖惩、退出等制度,严格落实人民调解员考核细则,依据履职情况、调解数量、案卷质量等统筹发放个案补贴。同时,以创建省市“优秀调委会”、“优秀人民调解员”为抓手,组织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开展争创工作,今年培育省优秀调委会1家、国家模范调解员1名、省优秀人民调解员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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