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切换]今年以来,沛县司法局通过领导接待制度、产品研发制度、跟踪督办制度等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截至目前,共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685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服务案件153件,没发生一起投诉案件,受到了群众好评。
一是领导接待制度。制订《司法局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该局5名班子成员每周安排一名轮班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群众,面对面听取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接听热线电话、微信解答、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提供业务咨询、事项受理、投诉建议等接待活动;定期深入基层调研镇区公共法律服务进展情况,与村组干部群众座谈,及时了解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需求,查找短板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是产品研发制度。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定期组织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部门负责人专题研究公共法律服务运行情况、服务质量效果、群众的满意度,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群众的温度;强化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参与,形成合力,为社会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同时组织个部门根据群众的需求,研发公证、法律援助“生命周期”各个阶段和涉农涉企新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形式,提升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链条,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
三是跟踪督办制度。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督办制度,对于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受理的每个案件、接待的每次咨询要登记造册,留有资料,值班接待领导干部认真检查,抓好落实;对于办结的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等案件,组织人员通过电话询问、座谈了解、跟踪走访、群众评议等形式了解案件的办理情况、存在的问题不足,对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制定整改措施。对于群众不满意的案件查找原因,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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