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
[切换]3月30日,徐州市政府秘书长周天文召集市政府办公室相关处室负责人、徐州市司法局分管负责人及备案审查处负责人,专题研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徐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徐州市政府办公室主任于洪亮参加会议。
会上,徐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高正文对当前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有关情况作了汇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司法局与会人员就如何相互配合做好此项工作进行了讨论交流。
周天文秘书长指出,加强合法性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是加快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认真贯彻执行合法性审查各项制度规定,确保市政府作出的每一项重大行政决策、出台的每一份行政规范性文件都合法合规。一要全面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市政府办公室各处室要结合“业务大学习”活动,重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相关业务的学习,熟练掌握审查范围、审查流程、审查时限等要求,做好相关衔接协调工作。市司法局要加强审核能力建设,指导市相关部门法制机构工作,不断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二要不断规范审核工作流程。坚持关口前移,市政府办公室各处室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起草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建立健全前置审核机制,未经审查通过的文件,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不得进入发文报审程序。各承办单位在起草阶段向司法部门征求的意见,不能代替合法性审查意见,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支持配合合法性审查工作。三要进一步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要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协作,建立起运转顺畅、良性互动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提高合法性审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市司法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对列入《2021年度徐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项目,主动加强对承办单位的督促指导,切实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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