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切换]夏收夏种已全面展开,沛县司法局整合力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四确保”做实 “法护三夏”工作,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
一是媒体提示,确保及时预防风险。利用 “法润民生”微信群、12348热线电话、县电视、电台、沛县普法网、“两微一端”推送三夏期间购买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风险提示,提醒群众购买农资产品要到正规守信的企业、公司去买,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寻找正确的维权方式和渠道;同时对于村办小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家庭小作坊在生产经营中,注重合同协议的签订、环境保护、污水排放、经营运输等方面的涉法问题,引导他们依法诚信绿色生产经营。
二是提供法律服务,确保满足生产需求。组织律师、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农村、农户向群众重点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面对面走访座谈,专题了解农民在三夏生产经营过程中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现场解答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证据收集、外出务工权益保护等涉法问题,为群众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服务。同时深入到田间地头、菜棚、养殖场、家庭农场,为订单农业合同的签订、养殖经营销售风险回避进行把关,耐心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增强法律维权意识,确保农民在签订承包合同、购买农资时能加强自我保护。
三是拉网式排查,确保纠纷迅速化解。针对三夏期间易发的土地权属、灌溉用水、公路建设用地等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县、镇、村、组四级调解网络的作用,对于影响三夏的矛盾纠纷,开展拉网式排查,对于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超前做好疏导工作,将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定期研判生产生活经营中出现的微山湖接边区域土地边界、务工劳资、环境污染、经营出售、合同履行等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制定应对措施,联动化解;同时灵活运用各种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手段,预防影响夏收夏种的矛盾纠纷,积极营造良好稳定的生产环境。
四是宣传引导,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利用 “村村法律顾问”活动这个平台,紧紧围绕秸秆禁烧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散发法治宣传传单、设立法律咨询台,大力宣讲《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全省关于秸秆禁烧工作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增强环保意识,提高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深入村组农户、田间地头排查影响环境保护的畜禽粪污排放、农、渔、畜、禽、林业生产产生的废弃农药、化肥、兽药等包装物和农膜、育秧盘等农资包装物等对环境的污染,提高群众对农村污染对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认识。引导群众绿色生态作物种植养殖,推广使用绿色防控杀虫产品等确保空气环境无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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