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切换]日前,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成功为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辩护,涉案未成年人免于被批准逮捕,获得了改过自新、重归正途的机会。
去年年初,涉案人晏某听说出售银行卡可赚“零花钱”,便去银行办卡,但因未满十八周岁无法办理网银业务只能作罢。同年7月,晏某应朋友之邀,协助其进行网络转账操作。
两个月后,晏某和朋友一起“转战”襄阳,刚入住某宾馆,便被我市警方抓获。案发后,晏某如实交代了案件的前因后果,并依法办理了取保候审。
由于晏某系未成年人,市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依法指派湖北法正大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王亚丽为晏某提供法律援助辩护。
接受指派后,王律师第一时间约见了晏某,向其了解案情,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交法律意见书,建议检察机关综合考虑晏某的情况,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王律师的建议。
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2017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共为145名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为1300余名未成年人解答法律难题,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面对近年来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多发等问题,市法律援助中心搭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平台,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关爱制度,开辟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前移阵地,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优先办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未成年人”等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组织法律援助律师深入村(社区)、学校,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未成年人维权知识,以生动形象的案例讲解违法后果,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构筑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防火墙。
与此同时,市司法局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积极争取法律援助经费,并联合市财政局出台《襄阳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加强经费管理,提高案件补贴标准,提高律师办案积极性,确保未成年人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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