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
[切换]为全面总结评价2021年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发挥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近期,长治市委依法治市办科学筹划、周密实施,圆满完成了全市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考核工作。
严格对标对表,科学制定方案。按照省、市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和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要求,长治市委依法治市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考核计分测评表,将考核内容细化为两大类15个方面53项具体指标,涵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决策、规范执法、年终述法等法治建设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积极构建全面科学的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考评指标体系,并进一步明确了考核形式、考核范围、工作流程和评分细则。
优化工作流程,切实考实考准。根据考核指标情况采集方式的不同,对各县区各部门综合采取现场考核、书面考核、网上考核、征询考核四种方式进行。各单位按照考核评分规则,认真总结本地本部门2021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制度举措、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形成自查报告。考核组分成3个小组深入公安、市场监管、农业、自然资源、文明办等11个市直重点部门,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实地考核。同时还通过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征询各县区专项工作情况,网上全面核查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依法行政重要信息公开情况等方式,有效确保考核工作的全面性、客观性和严肃性。
强化结果运用,狠抓整改落实。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情况作为衡量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根据专项考核情况,结合前期法治督察评定基础,市委依法治市办对12个县区和50个市直部门2021年度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次。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下发专项通报,持续跟踪问题的整改落实。
长治市通过此次考核,以“硬约束”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晒出了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2021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成绩单,为法治建设“软实力”提供了可量化的“硬指标”,全力推进了法治长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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