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切换]5月23日下午,盘锦市首个“退养还湿”法律援助民事案件得到成功调解结案,原告李某得到被告孙某返还资金50万元,主动退出,交出原海参养殖池塘。
原告李某2012年10月以85万元购得40亩海参池。双方对该海参池转让永久有效的约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因孙某非法转让海域牟取暴利造成李某损失,同时孙某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李某向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维护权益。法律援助律师急李某之所急,积极提供法律分析、代写诉状、代为起诉、代理出庭等法律服务,律师的专业援助,解决了李某不知道如何维权的困惑。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解除合同,被告返还原告李某50万元。
5月24日下午,被告人孙某非法转让海域牟取暴利被指控非法经营罪案件开庭审理,因孙某及时主动返还非法所得资金,降低社会危害,真诚认罪悔罪,有从宽处罚情节,法院当庭宣判孙某犯非法经营罪免于刑事处罚。
以上案件的处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政策,孙某在民事案件中及时返还非法所得,降低了社会危害,为自己争取了宽大处理的机会。
有些养殖业户因不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对海域使用权期限理解不清楚,导致部分已到期或快到期的海域使用权被“永久转让”,还有个别人明知海域使用权证已到期或者即将到期,仍在利益驱动下,欺蒙误导下家并非法转让倒卖,造成买方经济损失,卖方也不同程度触犯了国家刑法。在我市“退养还湿”工作中,厘清各种法律关系,依法处理显得尤为重要。养殖户希望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权,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石家庄推荐律师
新闻推荐
《求是》杂志发表唐一军署名文章 ——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奋力开辟全面依法治国新境界
2019-10-23 浏览2178次
2019-10-24 浏览1737次
2019-10-24 浏览1471次
2020-08-13 浏览878次
1970-01-01 浏览74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