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切换]《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施行以来,昆山市司法局切实加强长江保护法的学习宣传教育,以四项有力举措为抓手,守护母亲河,涵养生态绿,推进长江保护法全面贯彻实施。
一是延伸普法触角,宣贯长江保护重点。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矩阵,多频次多维度宣传长江保护法和相关禁捕政策。开展线上有奖问答活动和定投微信朋友圈公益广告,宣传覆盖超100万人次,累计发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禁捕主题公益短信约140万次。系统开展长江保护法“三宣传”,全力营造“不能捕、不敢捕、不想捕”的良好社会氛围。“巾帼护湖”沿湖宣传,聚焦昆山市淀山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重点水域,打造禁捕法治宣传阵地。护江政策进村宣讲,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开展长江保护法联合普法活动。禁用渔具入户宣传,通过发放禁渔宣传材料、以案释法、张贴禁用渔具标语等形式,面对面向群众讲解长江保护法和相关禁捕政策,以点带面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禁渔共识。
二是强化部门合作,构筑长江保护机制。深化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共识,跨水域、跨部门推动长江保护法宣传由点向面铺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填补交界水域执法间隙,打通职责部门监管壁垒,合力推动行政执法和法治宣传。跨区域推动昆山与上海青浦建立湖区渔业执法管理“六共”机制,签订《淀山湖渔业管理青昆联动协议》,开展青嘉吴昆“3+1”四地联合执法,合力打造长三角一体化绿色生态示范区。紧扣长江保护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及《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相关内容,昆山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建立联席机制,全链条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坚决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地下产业链,全面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食”长江野生鱼的社会共识。
三是提升执法水平,夯实长江保护能力。市司法局联合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渔业行政执法专题培训,邀请渔业法律法规研究与咨询中心、上海海洋大学专家教授指导全市渔业行政执法人员系统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与禁捕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全市渔业行政执法法治化水平。紧扣第四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时间节点,昆山市司法局、农业农村局联合举办昆山市农业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17支队伍、80余人参赛。通过执法知识比赛、执法文书制作、快艇技能驾驶等多模块竞赛,全方位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批敢办案、会办案、能办案的复合型执法能手,为大力宣贯长江保护法夯实良好的执法人员基础。
四是搭建智能体系,擦亮长江保护利剑。聚焦禁捕重点水域,打造“昆农绿盾”党员先锋服务队,着力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打好禁捕组合拳。建立重点水域渔政巡护队伍,落实24小时值守巡查制度,加强信息化监管设施和执法装备建设,提高禁捕水域全天候、全覆盖日常监管水平。建成无人机自动化巡侦系统1套、高清红外夜视视频监控33个点位、河道警示围栏27处,增配执法快艇5艘、船舫2个。昆山市禁捕重点水域全面打造“水、陆、空”三位一体立体巡查体系,全力助推禁渔执法监管立体化、精准化、数字化。活动开展以来,“昆农绿盾”累计出动8658人次、942船次、1353车次,在全市范围内立案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17起,没收渔获物4449.85kg,罚没款共计1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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