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切换]今年以来,丹阳市司法局以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以执法信息化推动执法规范化为抓手,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保障作用,为行政执法行为戴上“紧箍咒”、划下“标准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大大减少,执法文明度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稳步提升。
一、聚焦制度先行,行政执法各项制度不断完善。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文件,做到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规范,实现执法信息规范公开,执法全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印发重大行政处罚自查和备案通知,明确备案范围,规范备案格式,强化备案期限,严格做好对备案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三是强化行政裁决工作。印发规范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梳理全市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并开展试点,要求试点单位健全行政裁决工作机制,编制办理流程,确保行政裁决工作有序开展。通过完善上述制度建设,保证执法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和制度框架内运行。
二、聚焦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执法监督效能不断提升。一是全面推行执法信息化建设,以执法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召开全市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会,通过树典型、找差距、促提升,督促各执法单位优化执法信息系统,提升执法数据分析研判能力,探索互通共享和执法协同机制,不断提高执法信息化的应用成效。同时,借助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执法权责清单、执法案件过程和结果的网上管理和监督;二是形成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合力。推进执法监督由单一型的事后监督向多元化的综合监督转变。通过优化监督方式,实现执法监督与文件备案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的有效互动,形成内部监督合力。通过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外部力量参与执法案卷评查、重大协议决定审查、政府法律顾问参加重大行政决策等工作,扩大执法监督社会参与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外部监督合力;三是增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把执法资格准入标准,组织申领执法证培训和闭卷考试,未通过的不予发放执法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印发《丹阳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法律法规建议目录》,督促各执法单位建立并完善年度学法计划,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目录化、规范化、精准化管理水平。在常态化组织法制干部和执法人员培训的基础上,今年也重点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和基层执法及执法辅助人员的法治能力培训力度,举办了全市首届“行政一把手”法治能力提升班和基层综合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的业务培训班,通过多元化监督格局的构建,有效提升执法公正化、文明化、规范化水平,回应人民群众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需求期待,实现监督效能的“最大化”。
三、聚焦基层“三整合”改革,改革保障力度不断增强。一是认真做好赋权事项的梳理、审核和下放。丹阳市司法局以今年省赋权事项目录为指导,对照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对拟下放事项范围内相关单位的230项执法类事项和基层拟承接的88项公共服务和许可类事项,从事项名称、设立依据等方面逐条逐项地认真进行复核审查,对其中设立依据已经修改、废止或处于空挂状态的36项事项,予以删除,严格把好赋权事项的合法关;二是指导基层规范执法工作。围绕赋权事项,协助形成规范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模板,帮助基层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执法卷宗、规范自由裁量等工作,推动“三项制度”向基层延伸,协调城管等市级执法部门加大对基层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力度,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三是完善制度顶层设计。即将出台《丹阳市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规定》,从理顺工作程序,明确权责界限,规范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和基层政府之间的分工配合、会商协商、信息共享、培训指导、监督保障等方面工作,避免基层综合执法出现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通过增强改革保障力度,推动基层依法用权、规范执法,提升综合执法效能,确保实现改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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