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切换]为进一步强化基层社会稳定,丰县司法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采取三项举措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积极营造和谐、文明、平安的社会环境。
一是预防为主,着重夯实矛盾纠纷的防范基石。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各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信息准确,网络畅通,反应快捷等特点,按照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认真排查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联合律所、人社等职能部门,走访重点中小型企业、建筑工地等单位,及时掌握欠薪类矛盾纠纷,主动介入,及时化解。同时,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宣传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正确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正当、合理、合法的渠道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积压、激化。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普法宣传氛围。结合4·8司法日、农民工欠薪宣传活动等大力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利用展板、横幅、彩带及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品等形式,搭建政策法律宣传平台,引导群众遇事找法,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依托丰县司法局官方微博和微信群,深入宣传与民生、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调解案例,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效果,营造“知法守法用法”氛围,弘扬和谐正气的社会风尚。
三是突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2019年8月1日,徐州铁路运输法院与丰县人民政府共同签约成立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工作站;着力加强医疗、交通、物业、劳动、消费等纠纷多发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县已建立15家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300人以上企业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建立乡贤调解及其他个人调解工作室36家,通过有效整合多方力量,有效提高了行政争议案件化解成功率和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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