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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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绩效,李沧区司法局从源头入手,修订《李沧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法律顾问的选聘条件、履职方式、考核评价、退出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政府法律顾问统筹使用机制,优化资源,公开选聘,提升服务质效。
一是探索统筹使用机制,以优化促服务。整合部门需求,结合律所专业领域,对业务量较大、专业性较强的部门,采用“一对一”服务模式;对于法律业务诉求相近、业务量相对不大的部门,采用“一对多”的服务模式,根据各团队专业领域分组指定法律顾问,由一个律所服务多个部门。全区58个单位共分15个分组,常年法律顾问费用比去年减少约200万元,降低约70%。
二是细化考评细则,以公平促提升。建立“2+4”考评指标,
“2”是两种考核模式,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以使用单位评价为基础,年度考核由区司法局组织实施,根据工作质量、工作量等综合考量。“4”是4项考核指标,分别从尽职履职、服务质量、规范执业、特色指标等四个方面制定计分细则,每项设置正面评价指标和负面评价指标。考核计分70分以下直接评定不合格,不再继续聘用。同时,建立退出更新机制,明确行政机关应当解除聘任合同的七种情形,倒逼法律顾问服务质量的提升。
三是严格履职标准,以规范促法治。规范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应当提供的基础法律服务事项、必须由法律顾问提前介入的事项,以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需求;规范法律顾问履职方式,对法律顾问工作效率、文本的专业性、沟通的及时性、意见的可操作性、表达的严谨性等均纳入考核范围。
下步,李沧区司法局将坚持问题导向,以考核评价为抓手,建立全面立体的评分体系,以客观的数据和评定等次,通过制度保障法律顾问工作绩效,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有效覆盖”到“高效覆盖”,为李沧区打造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提供“法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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