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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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司法局为适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需求,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素养、专业水平,采取“四举措”,致力于培养和造就一支专业性强、素质优良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一、精准赋能,以用促学。把业务培训作为提高调解员综合能力素质的重要渠道。规范调解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制度,落实好调解员两级分批培训。司法局负责市、镇街、社区(村)调委会主任及调解骨干的培训;司法所负责各类专兼职调解员的培训。课程内容注重设置干货足、操作性强的调解实务,避免流程化、走马观花式教学。邀请法官及律师参与理论授课及业务辅导,开设“律师说法”等课程,有的放矢、按需施教,以用促学,强化课程效果。
二、岗位练兵,业务比武。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及不同阶段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调解员业务学习计划。镇街落实每周工作例会及每月业务集中学习制度;司法局每季度组织一次典型案例卷宗展评及业务交流活动。通过岗位学习与竞赛练兵、理论研讨与观摩交流相结合,互通调解经验与工作技巧,彼此借鉴,取长补短,共促提高。
三、品牌塑造,示范引领。组织开展争创“金牌调解员”活动,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优秀个人和先进事迹,发挥好“省市调解能手”和“全国调解能手”的典型示范作用。开展以资深人民调解员命名的“品牌化”调解室建设工作,例如中云街道设立的“桂斌调解室”,九龙街道设立的“姜东调解室”,通过发挥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引领作用,不断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从事本职工作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在人民调解队伍中形成学有典型、比有目标、赶有方向的良好风尚。
四、良性互动,以案助学。规范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民事审判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组织人民调解员观摩民事案件庭审,推荐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加强学习交流,促进人民调解与司法审判的良性互动。通过以案释法,以案助学,不断拓宽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视角和思路,进而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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