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切换]3月4日上午,株洲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律师志愿服务团成立大会召开,标志着第一届株洲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律师志愿服务团正式成立。

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副主任、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褚霓霓,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凯,市市场监管事务中心主任杨凌,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科长、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康伟传等同志出席会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律师志愿服务团12名律师参加了会议。
大会宣读了《关于成立株洲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律师志愿服务团的决定》,审议通过了《株洲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律师志愿服务团工作规则(试行)》,并为律师志愿服务团12名律师颁发了聘书,律师志愿服务团12名律师分别是:李国、肖洪日、施艳、杨武琳、皮英姿、唐明、于永亮、苏建、刘芳、聂维芳、言格、叶蜜。湖南金州(株洲)律师事务所李国律师代表律师志愿服务团作表态发言。
康伟传感谢市消费者委员会为律师提供消费者维权平台,请求市消费者委员会为律师志愿服务团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同时向律师志愿服务团成员提出了三点要求:1、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把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件好事做成做好;2、要提高工作服务质量,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做到问题来之既战、战之必胜,依法依规为消费者服好务;3、要提高团队的品牌影响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团结协作,努力开展法律服务,力争将律师志愿服务团做成全省品牌。

褚霓霓代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对律师志愿服务团的成立表示祝贺,感谢律师志愿服务团成员热心公益,对律师志愿服务团提出了三点希望:1、要当好消费者维权的执行者,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2、要当好消费者维权的宣传者,让消费者知道如何维权;3、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正确行使权力,捍卫法律的权威,为保护消费者贡献自己的力量。
陈凯代表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委员会对第一届律师志愿服务团的成立表示祝贺,对律师志愿服务团提出了三点要求:1、法律服务在消费者维权中意义重大,组建律师团,充分发挥律师在消费者维权中的重要作用,对推动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有重大的社会意义;2、律师要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理论政策,并将法律法规与实务相结合,充分发挥专业理论对实际操作的指导作用,为市消委维权提供法律支持;3、要将律师志愿服务团搭建成为消费维权的公益事业平台,展示学问服务式平台,交流思想平台,增进友谊,交流合作平台,努力营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为专业维权创造良好条件,不断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成立大会后,第一届株洲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律师志愿服务团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了李国为律师志愿服务团团长、施艳、肖洪日为副团长,并就未来一年律师志愿服务团的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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