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
[切换]7月30日,徐州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进行再学习、再深化,牢牢结合正在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围绕“三个规定”要求研讨交流发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局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小组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局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曹柱生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是违反规定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二要深化思想认识。从锻造司法行政铁军的高度理解“三个规定”,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去做撞“墙”碰“线”的行为;三要从严要求自己。从自身做起,认真遵守“三个规定”,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将“三个规定”的要求落到实处。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如何坚守“三个规定”进行交流发言,一致认为:落实好“三个规定”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是落实“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重要表现,是当前队伍教育整顿需要重点学习的内容,也是第二个环节查纠的重点,作为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三个规定”精神实质,严守“三个规定”底线,强化法治意识,坚守职责使命,严格日常监督,以身作则,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将纪律规定印在心中、挺在面前,坚决筑牢思想防线,以更加认真的态度、持久的韧劲,持之以恒落实“三个规定”,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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