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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换]9月28日,柳州市交通运输局、柳州市司法局联合召开柳州市交通运输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试行)政策说明会,为企业代表和媒体记者解读政策。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岚出席会议并回答了企业代表和南国今报记者提问。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交通运输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容错机制,联合印发了《柳州市交通运输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试行)》,对道路客运、道路货运、危险货物运输、巡游出租车营运、网约车营运、公路路政、港口管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等领域40项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并对轻微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明确和量化。
实施免处罚免强制目的在于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并未改变行为的违法性质。交通运输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当事人仍负有停止、改正违法行为的义务。交通主管部门将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柔性措施,促进当事人守法经营。
除该清单外,市司法局还牵头组织编制了柳州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设定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公布实施了城市管理、林业、莲花山保护等领域的105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积极推动编制其他领域免处罚免强制清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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