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
[切换]近日,内江市市中区凌家司法所指导凌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当事双方在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达成了一致并签订了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
2020年12月,学生钟某(未成年人)在放学回家时被玩弹弓的倪某误伤,导致颅内异物及左侧偏瘫等情况,经治疗,病情好转后出院。2021年8月,双方就后续赔偿问题,共同向内江市市中区凌家镇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提出调解申请,调委会依申请受理此案。
8月2日上午,调委会召集倪某、钟某及监护人、双方亲属等来到调委会,现场进行调解。钟某监护人认为,此次事件中钟某受伤是倪某用弹弓打水鸭子误伤所致,钟某不存在过错,倪某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除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等费用外,钟某监护人要求再一次性赔偿50万元。倪某认为,事发后自己积极主动承担责任,已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等约20万元,钟某监护人要求的后续一次性赔偿50万元,额度太高,自己无力承担。调解员针对此次纠纷争议焦点,分别对双方当事人释法讲理,分析利弊得失、耐心细致开展说服规劝。首先详细阐释了《刑法》、《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规定,然后结合纠纷实际,缩小双方赔偿金额上面的分歧,综合运用各种调解技巧,经过多轮反复磋商,双方终于做出一些让步,最终达成了由倪某赔偿30万元的初步协议。
8月5日,钟某的父亲返回内江,明确表示不认可达成的初步协议,拒签《刑事谅解书》,提出民事赔偿按程序办理,调解再次陷入僵局。调解员反复多次与钟某父亲进行协调,耐心反复沟通。对钟某的父亲说明,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此事,一是流程时间较长,二是需要承担司法鉴定、诉讼及律师等相关费用。倪某现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如得不到谅解,被判实刑,民事赔偿的能力将大大降低,让他认真权衡利弊;同时,调解员也从外围入手,通过村社干部、亲属好友等做好钟某父亲的思想工作。最终,在8月9日,钟某父亲认可了此前的调解结果,签署了《刑事谅解书》。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30万元赔偿金也支付到了钟某母亲的银行账户上。几天后,调解员电话回访当事双方,双方均对本次调解表示满意。
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派出机构,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是司法行政机关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缩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易发常见的矛盾纠纷,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在保护好当事双方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防止矛盾激化,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定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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