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切换]2019年以来,丹徒区司法局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将法律顾问工作作为推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的重要手段和力量,有效提升全区镇(街道、园区)和村级法治建设水平,为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一是积极搭建平台,切实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以司法所办公大厅为基础,增设法律顾问值班窗口,每周安排法律顾问参与值班,随时解答群众问题。安装一键式法律服务视频系统,群众可以直接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实现沟通交流。在村(社区)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为周边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法律服务。在村庄(小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点,张贴法律顾问联系方式和服务内容,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方便快捷法律服务。同时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建立法律顾问微信群,打破地域、时间界限,大大方便群众寻求法律帮助,搭建起律师与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
二是不断创新载体,切实提高基层群众法治意识。依托村“两委”和调解组织换届等活动为契机,法律顾问实现全程参与,及时为群众提供解答,受到群众好评。结合“法律顾问进村入户,服务零距离”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以案释法等形式,宣传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基层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积极参与扫黑除恶、违建拆除和禁毒铲毒等专项
活动,利用每季度法治讲座,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讲、解疑释惑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有力推动了在基层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的进程。
三是积极主动参与,为基层创建稳定法治环境。积极探索法律顾问与工作相融合,探索制定法律顾问参与村级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已实现部分村聘请法律顾问担任本村调解员,参与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扎实理论基础和丰富经验,参与村级多发的赡养、婚姻、邻里、拆迁补偿和民间借贷等矛盾纠纷化解。通过咨询解答、纠纷调处等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和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做到依法维权,切实把大量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让“矛盾不出村”真正成为现实。
四是立足一线实际,夯实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基础。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为契机,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普法。通过普及法律知识,使基层农村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民主观念得到了增强,提高了基层干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自觉性,调动了村(居)民参与村务管理、监督村务的积极性。积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和规章制度,起草修订审查审查合同,参与重点项目谈判,帮助村“两委”依法处理基层矛盾纠纷,提高基层自治管理水平,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级公共事务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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