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切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6号)精神,现就我市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应于2019年6月18日9时至23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口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我市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4个县为2018年度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
已取得2018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现场提交材料
选择在我市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的申请人应于6月26日至28日,前往宿州市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大学毕业后户口迁回原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现户口簿原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四)与本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三、现场审核地点和时间
审核地点:宿州市司法局(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中心主楼8楼813室)。
审核时间:6月26日至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申请人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宿州市司法局咨询电话0557-3029481咨询。
四、证书颁发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宿州市司法局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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