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
[切换]为了做好《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的审核修改工作,3月14日,省司法厅和省民政厅领导带队赴丹阳市开展立法调研活动。
据了解,2000年《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选举办法》)的颁布和实施,对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村民行使自治权利和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近些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主法治的进步,村民选举的制度化、程序化需求与法律制度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选举办法》亟待予以修改。
当天上午,调研组一行深入丹阳市开发区建山村进行实地调研,并与当地村民代表就《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需要修订、完善及基层村民在参与选举过程中如何做好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座谈,并从不同层面和不同角度,结合历届换届选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征求意见和建议。当天下午,调研组在丹阳市会展中心再次召开座谈会,丹阳市委组织部、统战部、编办、妇联、司法局、民政局、公安局等部门以及云阳街道、陵口镇相关负责人结合丹阳市实际,对修订草案提出了相关不同意见和建议。
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在当天下午的座谈时表示,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是我们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增强基层群众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的有利契机。此次调研,将把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和吸纳,为《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修订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和参考,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为全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合肥推荐律师
新闻推荐
《求是》杂志发表唐一军署名文章 ——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奋力开辟全面依法治国新境界
2019-10-23 浏览2174次
2019-10-24 浏览1732次
2019-10-24 浏览1471次
2020-08-13 浏览875次
1970-01-01 浏览74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