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
[切换]根据省司法厅统一部署,8月20至9月2日,芜湖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法宣办对全市6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61个“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全面初核,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动态管理,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检查组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三级调研员刘昭明带队,市司法局、市民政局有关人员参加,实地检查了2个国家级、1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地复核率占已命名单位的25%。
在各村(社区)全面自查、各县市区司法局初核、递交书面报告的基础上,检查组分别听取了有关村(社区)自查情况汇报,查证了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同时还实地考察了各村(社区)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广场、公开栏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情况,查阅党建、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村民自治组织建设等工作台账。通过实地检查,进一步了解了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后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情况,在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并认真听取了创建工作中的意见建议。
刘昭明指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要结合乡村振兴,以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为着力点,推进建设有地域特色的一县一区一品,打造各具特色的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亮点和品牌。已建或在建的法治文化广场等普法宣传阵地借助党建、文明创建的契机融入更多的法治元素,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要加强村(居)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加大对村(居)民普法宣传力度。
刘昭明提出,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要对照创建标准,查漏补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一步强化措施,认真加以整改,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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