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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三转变”迸发基层“援法议事”新活力

2020-12-07 来源:镇江市司法局 234人看过

为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新举措,充分发挥“援法议事”活动功能,融合运用礼治、乐治、民治、法治措施,“三转变”打牢基层治理根基,有效发挥“最后一公里”为民解忧、助力经济发展的成效,维护基层健康有序社会环境、助推实现基层社会依法治理。

一是转变治理理念。变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为居民自下而上的自我治理,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民代表议事规则》,凡涉及征地、拆迁、修路、公共设施建设等关乎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均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实现“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杜绝“一言堂”,保障村民对村级重大事项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寻求民意最大公约数,是实现基层民主自治的重中之重,有效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由“善政”向“善治”转变。

二是转变主体结构。变“一元主体”为“多元共治”,积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合力。依托“一张网”“五支队伍”形成村级治理组合拳。用好综合治理“一张网”:依托微网格听基层声音、集基层民意、问基层需求;用活“五支队伍”:机关干部队伍“定村下沉”参与指导;政协委员、人大代表队伍落座村民议事现场,上传下达,畅通联络桥梁;政法干部、法律工作者队伍服务进网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护航村级重大决策合法合规;五老人员、新乡贤充实“法治明白人”队伍,壮大“援法议事”主力军;网格员、志愿者、热心村民变身“法治带头人”,为法治代言、为民利发声。“一张网”“五支队伍”融合联动,有效整合多方资源,铸成基层民主法治发展“千斤顶”。

三是转变治理方式。变行政管理为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村级法润民生群、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图书室功能,打造农村群众触手可得的法治服务圈,强化法治引领;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当中,经常性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常态化公布村级善行义举榜,用内化于人民群众心中的道德力量影响人们的行为准则,辅助农村社会治理,弥补法治手段的不足。制定并广泛宣传科学民主的《村规民约》,弘扬公序良俗,不断增强农村群众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意识,“三治融合”不断激发农村社会治理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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