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
[切换]盐城市在创下连续24个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2021年市县政府无一败诉率纪录的基础上,立足2022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要点,深化“四个举措”,全面部署落实今年工作。
一是建立联动办案机制。出台《关于办理省政府行政复议和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政府(管委会)、各政府工作部门、各司法行政部门加强联动、主动作为、形成工作合力,在落实工作责任的基础上,强化案前排查风险隐患、注重预警纠错;案中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协作联动、推动矛盾化解;案后严格督察督办、加强考核问责。通过全流程联动监督机制,不断优化复议应诉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建立典型案例指导机制。计划年内召开2-3次典型案例研讨会,邀请省司法厅、人民法院、法学院校专家对各类复杂疑难案件进行分析研判,针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重点点评,提出办理典型案件的指导思路。通过案例研讨,形成指导汇编,供各司法行政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学习参考,进一步提高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办案能力,更好地提升“服务为民”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三是建立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针对行政复议和应诉中出现的同一相对人多次复议诉讼案件、历史遗留问题案件、涉及主体较多的土地房屋征收、协议补偿案件、电梯加装案件、工伤认定案件等民生案件,内部建立复议应诉通案制度,外部与人民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探索由复议应诉机关、原行政行为机关、行政相对人、法院参加的“四方协调机制”。通过多维度、全方位的调查、磋商、协调,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主动作为、破解行政争议化解难题,切实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成讼率。
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省《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问题的意见》和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巩固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成果,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通过举办系列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应诉能力,促使行政机关及时发现、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合法行政行为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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