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切换]为倡导和树立说了算、定了干、马上办的务实作风,进一步加快工作节奏,抓好月度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丹阳市司法局建立“四大制度”措施,以促进机构改革后各项业务工作联合、功能融合、力量整合,实现整体效能最大化,推动各项工作真正落地见效。
一是完善月度办公例会制度。坚持每月月初,召开由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月度办公例会,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通报点评上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交流部署本月主要工作安排,并就做好本月或阶段性工作提出要求。
二是明确月度工作清单制度。根据市局月度办公例会排定重点事项,结合司法部部署重点工作、省厅确定重点任务,由局办公室按照一体统筹、突出重点原则,牵头制定月度工作要点,以清单形式印发市局机关和各司法所,同时抄报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对列入月度要点的工作任务,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将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如期推进,取得实效。
三是建立舆情即时上报制度。进一步强化负面舆情的应对管理,各司法所和市局明确专人负责舆情的监测、处置和报告工作,对突发和重大舆情做到第一时间发现报告、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坚决杜绝推诿拖延、敷衍回避现象。
四是健全月度工作报送制度。各司法所、机关主要业务科室在按要求形成月度(信息)研判报告的同时,注重收集掌握、梳理吸收月度工作要点确定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包括推进情况、取得成绩和问题建议等),每月25日前向市局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和重要情况则要求采取信息(要情)专报等方式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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