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切换]在第37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福州律协法律援助与公益诉讼委员会、宣传交流委员会于2019年3月12日上午,联合有关单位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公益宣传咨询活动。

本次活动联合福建省消委会、福州市消委会、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等单位在喜盈门(福州)建材家具广场举行。

本次活动组织安排了9名福州律师到现场为消费者提供维权法律咨询和帮助,倡导广大消费者对涉及消费公共利益的事项提出公益诉讼,从法律层面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活动现场,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团团长、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郑新芝律师发布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消费者发现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示范性的“霸王条款”、虚假广告及侵害消费者人身财产权的线索,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省消委会提交。

通过这次普法宣传活动,使广大消费者了解更多公益诉讼常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风险防范能力。加深了社会各界对福州律协法律援助公益诉讼委员会的了解,扩大了公益诉讼的社会影响力,树立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执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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