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切换]为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量,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真情与正义”法援案件·徐州项目要求,近日,徐州市司法局下发文件,采取四项措施,全面启动2021年度徐州项目实施工作。
一是明确资助对象和项目期限。徐州项目资助的主要对象为徐州市范围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资助的案件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或结案,符合资助条件,尚未获得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的案件。
二是确立项目实施机构。徐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由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果。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本地区项目管理和具体实施。
三是细化资助条件和工作流程。针对民事、行政、刑事三类法律援助案件,细化了案件承办工作量较大、涉案标的较大(不涉及财产纠纷的案件除外)、体现扶贫济困精神,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较好等条件,对案件申报和资金支付流程细化了申报案件、审核确定、审定公示、跟踪报告、提交案卷、质量评查和资金支付等环节内容。
四是落实资助名额和标准。根据2021年度徐州项目资金和有关办件量要求,为切实用足用好资金,结合2020年度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量和辖区人口数量,落实了各县(市)、区资助案件名额、资助标准的上限和下限。
此外,徐州市司法局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三项要求:一要严格把关,加强领导。认真对照项目内容、分配名额和省基金会有关项目标准化工作要求,周密做好资助案件组织申报和案件质量管理工作。各法援中心主任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法依规严把审核关。二要建立台账,加强宣传。各实施项目单位在建立项目台账的同时,建立项目宣传工作机制和项目案例库,选取典型案例或成功做法在报刊、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司法局网站等各类媒体进行宣传,充分体现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对本项目的大力资助和惠民成效。三要推荐项目,促进募捐。积极向相关组织或个人推荐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善款捐赠事宜,对有关组织或个人自愿捐赠的,及时报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基金会开展对接募捐活动,对成功捐赠的要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大力弘扬有关组织和个人的善举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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