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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换]青年兴,行业兴;青年兴,律所兴。为了关心和帮助福州青年律师的成长,推进和保障青年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福州律师业未来发展的竞争力,推动全市律师行业均衡发展,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扶持青年律师发展的指导意见》,并结合我市实际,福州律协制定了《福州市律师协会关于扶持青年律师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
制定的《意见》到底有哪些内容呢?哪些内容让您受益了呢?一起瞧瞧吧!
《意见》中的“青年律师”
执业年限不满3年且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内的专职律师。

《意见》中的亮点
青年律师的生存和发展如何有效保障?教育培训不足?激励保障不到位?青年律师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如何提高?基于这些问题,小编从《意见》中总结了5大亮点:
政治引领!
1.依托律师行业党校,加强青年律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青年律师职业理想信念培训,党建引领律师行业发展。
职业保障!
2.基于律师工作性质与必要的成长成本,倡议给予青年律师最低工资保障(授薪制青年律师最低保障工资标准为3000元/月),让律师成为一个受尊敬的职业。同时,将青年律师收入及社保缴纳情况等纳入行业考核、评先评优工作范围。
发展基金!
3.设立福州市青年律师培养基金,2019年,协会拨付专项基金50万元,用于青年律师培养基地的建设,优秀青年律师的奖励、助学、继续教育及补贴等。
注重传承!
4.各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青年律师传帮带机制,确定律所主任或党支部书记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帮助青年律师提高执业能力和水平。
提供平台!
5.由福州律师学院定期举办“青训营”、“青拓班”等青年律师专项培训活动;举办青年律师模拟法庭大赛;探索建立选拔优秀青年律师到法院、检察院担任法官、检察官助理机制;成立青年律师志愿者服务团、党员讲师团,为青年律师搭建发展平台。
为解决青年律师的生存发展困境,我们一直在行动!为增强青年律师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们一直在努力!
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相信只要我们久久为功、锲而不舍地努力,行业的发展一定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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