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切换]今年以来,丰县司法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职能,积极探索调解新方法,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上半年,全县受理矛盾纠纷3220件,调解成功3217件,调处成功率达99%。
一是深化调解队伍建设。对工作薄弱的村、居调委会进行调整和充实,确保配备1名专兼职调解员,依托司法行政工作站建设,健全完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向环境保护、金融服务、商贸物流等涉及民生、群众关注领域延伸,广泛吸收不同岗位、不同专业人员加入,借助专业力量,运用专业知识,更好预防化解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发挥县镇(街道)两级调处中心示范带头作用,完善扁平化实战指挥机制。
二是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围绕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集中和专项排查调处工作。实行敏感时期纠纷排查化解“零报告”制度,对全县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干制度,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对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应急反应和管控处置能力,确保国庆70周年社会和谐稳定,上半年,全县预防群体性事件22起,涉及930余人。
三是深化人民调解对接机制。以群众需求为切入点,在“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的基础上,重点深化“访调对接”,加大对越级上访、反复上访、集体上访的调解力度,抓住重点问题,把握关键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并联合县信访局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服务人员、人民调解员、法官等组成的200名听证员队伍,开展听证调解,确保听证调解公平、公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元化解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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