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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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省、市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的营商环境要求,助力兴隆台区经济发展,4月14日,兴隆台区司法局邀请市检察院、区检察院就“为民办实事”优化社区矫正法治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专题研讨,市、区检察院及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有跨市经营需求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此次研讨。

此次研讨会以《辽宁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关于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简捷监管办法的通知》为依据,对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外出的审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会上,各方就如何进一步为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提供良好营商环境及目前存在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并听取了社区矫正对象关于外出就业、经营等方面存在的困难。

针对此类情况,会议研究决定,实施以下举措。一是把握立法精神,从宽保障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行人性化管理,规范请假及经常性跨市外出审批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依法保证社区矫正对象必要商务外出权益,从宽给予矫正对象经营和生活便利。二是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合法合规。对照法律法规,按照申请事项类别、性质和外出时限等内容,明确了申请审批要求和奖惩制度,梳理了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流程,列出了所需证明材料清单。三是建立风险研判制度,消除安全隐患。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期、犯罪类型等特点,对社区矫正对象风险等级进行评估研判,制定专门的矫正方案,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安全;与社区矫正对象充分沟通,掌握其思想动态,随时调整管理策略。
此次研讨会秉持“宽严相济、依法矫正”的原则,切实保障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经营权益,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局面。接下来,兴隆台区司法局将继续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用好用活政策制度,正确处理好依法监管和尊重保障人权的关系,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把握法律尺度、彰显法律力度、传递法律温度,让法律普惠群众,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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