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切换]日前,徐州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卷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通过分类清查归档案卷、联动落实清查结果、建立三条长效机制三步措施,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卷质量检查工作,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一是分类清查,压实责任。将2019年以来已归档的案卷按照区分法律援助中心及工作人员办理、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办理、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三类情况,分别登记,并填报检查表格。对清查出来的三类案件,实行领导负责制,分别明确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的自查责任。下发自查表格,由检查人员和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各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再行筛查,在全市杜绝不合格法援案卷。
二是联动执法,保障落实。自查结束后,督促各责任部门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具体整改措施形成报告,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案件检查结果全市通报,同时通知市局律师工作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市律师协会、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对未能完成2019年结案归档或者归档案件卷宗不合格的,建议行业管理部门暂缓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年度检查,以此倒逼法律援助案卷质效的切实提升。
三是建章立制,确保长效。建立法援案件质量执法监督三项机制,长效保障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一是建立“二级”自查制度。要求市、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办理案件情况随时组织自查,并建立自查台帐,由各地法律援助案卷质检员对案卷归档进行一级检查,各法援中心主任对质检员检查合格的案件进行二级检查,复核合格后方可上报;二是建立季查制度。自2020年起,每季度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检查、抽查,各县(市)、区司法局对本地法律援助案件随时归档、随时检查,市局对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案件归档及时率、合格率、优秀率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全市通报。三是建立通报制度。市、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监管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案件检查、抽查相关信息,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不履职、不认真履职、违法违纪的法律服务人员和机构提出暂缓年检、立案查处等意见和建议,加大各部门联合执法力度,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综合执法整体效能,带动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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