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切换]2013年,徐州市司法局在全市全面推行“公调对接”新模式,其中,驻鼓楼区黄楼派出所调解室5年多来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273起,调解成功2227起,调解成功率达98%,涉案总价值6289515元,纠纷当事人送锦旗58面,通过当面、电话、短信感谢200余次。先后有省、市、区领导来调解室视察、调研公调对接工作100余次,市记者协会、长安杂志社、民主与法制杂志社、彭城晚报等新闻媒体报导调解室调解的优秀案例及工作方法20多篇,收获了良好的法治效益和社会影响,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让群众多了一个幸福的理由。
一是推行提前介入,抢占调处先机。
在110接处警中,矛盾纠纷警情一直占很大比重,仅2018年一年黄楼派出所调解室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54起,成功调解349起,占派出所纠纷类警情88.9%(纠纷类警情398起);占派出所治安类警情为99.4%(治安类警情356起)。
为有效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抢占纠纷调处的先机,驻黄楼派出所调解室首先在派出所的接待前台专门设置了人民调解员窗口,创新调解员先期提前介入工作方法。在日常值班接警时,调解员和值班民警共同听取报警人或者当事人诉说警情经过,“零距离”介入纠纷,保障了人民调解员做到“五个第一”:即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接触当事人、第一时间询问事情原由、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第一时间掌握基本情况,即简化了公调对接的程序,又减少了当事人的重复叙述,真正把人民调解员融入到调解工作中去。
二是创新调解模式,提高化解效率。
由于黄楼派出所辖区处于徐州市经济、商业中心,地理位置特殊,纠纷类型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特征。直接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之争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要求较高,纠纷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准确界定,仅仅依靠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道德素质和群众威望是远远不够的。驻黄楼派出所调解室针对辖区矛盾纠纷的特点,采取调解员、民警、律师“三位一体”联合调解模式。将纠纷分为三类,实行“三位一体”联合调解模式,即:第一类为简易民间纠纷,主要由调解员进行调解。对一些简易、可当场调处的矛盾纠纷,由110处警民警与调解员一起到达纠纷现场,当场调处。调解成功的当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将双方带到调解室再进行调解。第二类为治安类纠纷,就是纠纷引起的打架、毁财、伤害赔偿等治安案件,对事实清楚、双方有调解意愿的,由人民调解员与值班民警联合调解。对一些疑难复杂、调解员难以独自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由调解员及时向派出所值班领导汇报,派出所安排经验丰富的民警与调解员相互配合,合力调处矛盾纠纷。第三类为疑难纠纷和上访纠纷,就是情况复杂、涉及需要对法律法规准确界定的,由人民调解员、值班民警、律师联合调解,并落实调解包挂制度。“三位一体”联合调解模式大大提高了矛盾纠纷的化解质效。
三是矛盾纠纷复燃,回访机制除根。
为彻底解开矛盾双方的心结,有效防止和杜绝矛盾纠纷死灰复燃,在调解工作结束后,调解员积极跟踪回访,适时采取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方式定期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回访、记录,跟进反馈。听取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的意见和建议,摸透当事人的思想状态、了解纠纷处理的社会效果,并及时做好跟进教育疏导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摒弃前嫌,消除心理芥蒂,让矛盾纠纷“无缝可钻”,有效防止矛盾纠纷出现反复,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不让群众“多跑路”。
驻黄楼派出所调解室独创的“提前介入”工作法、“三位一体”调解模式、事后跟踪回访制度等举措,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构筑法治社会拉紧了“第一道防线”,让群众获得更多的法治幸福感,多了一个幸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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