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切换]为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促进行政执法的合法、规范、有序,铜山区司法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管理,确保行政执法证件的权威性,体现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一是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准入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合法化。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工作制度,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领证审核”工作制度。申领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时,必须严格履行《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严格资格审查管理制度,申领人员必须是行政执法机关中直接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经编办把关审核,严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严格执行“考试发证”工作制度。对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发给行政执法证件。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制度,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构建信息化动态监管平台,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相结合的人员数据信息库,及时根据机构和人员变动情况适时删减和补充档案资料,确保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完整和准确;落实规范化动态监管措施,对行政执法证件擅自涂改、转借、毁损、调离、遗失、注销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工作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必须主动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核注册制度,实现日常监督检查常态化。各行政执法机关持有的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必须每年审验一次。经审验合格的,在证件附页上加盖“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注册专用章”,未经审验或者经审验不合格的,其行政执法证件自行失效,由本办予以收缴和统一注销;落实行政执法证件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对全区行政执法证件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按规定办证、审核注册等行为。把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检查,严格管理,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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