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
[切换]通州聚焦“四点”法治助力长江生态保护时间:2022-02-27 浏览次数: 87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施行一年来,南通市通州区聚焦宣教、阵地、制度、行动“四点”,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学保护法、共抓大保护的良好氛围。
一是以宣教为“锚点”,推动保护意识入脑入心。严格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和以案释法制度,将长江保护法宣传教育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区镇村三级联动,以专题法治讲座、专场文艺演出和宣传活动等形式,依托三官一律、普法志愿者、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等队伍,走进机关、学校、企业、村居,突出学习宣传长江保护法主要内容,切实增强知晓率,提高学习、运用、维护长江保护法自觉性和主动性。全区已开展各类长江大保护主题宣教活动超100场次,社会各界“长江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意识明显提升。
二是以阵地为“支点”,发挥法治游园堡垒作用。利用五接镇长江入海口朔江而上的区位特点,区镇两级斥资97万元,重点打造占地约3000平米的全新沿江法治文化阵地。依托“文化融合 串珠成链”思路,紧扣“法治”和“示范”两个关键,户内、户外两大板块相结合,阵地突出沿江景观带、长江大保护、开沙特色三大主题,重点展示长江保护法的出台背景、四大亮点,十五个禁止等内容,“寓法于文”提高长江保护影响力。
三是以制度为“重点”,确保政策法规掷地有声。长江保护法施行后,与已有的《通州区全面推进长江干流禁捕退捕工作的实施方案》《通州区长江水域禁捕和退捕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规定向结合,在全区范围内逐步建立并形成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的长江流域规划体系,不断提升辖区内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动通州区各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
四是以行动为“抓点”,促进条线工作走深走实。全区公安、农业、水利、环保等职能部门,区镇村各级各司其职,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水域生态保护措施体系。以长江沿岸生态保护为引领,将长效管理拓展至各等级河道、河塘沟渠等,建立从河岸到河坡、从水面到水下的管护体系。加大对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水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保护等级河道生态沿岸,大力推动“以河养河”,提升水域养护的群众基础,不断改善各类水质,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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