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
[切换]近日,咸宁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胡江玲同志向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专题报告了市司法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工作情况。
胡江玲同志在报告中指出,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主要体现在四个有力方面:
一是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近三年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年均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97万件,涉及当事人3.9万人,涉及金额2.8亿元,其中涉及重大矛盾纠纷1900件、群体性矛盾纠纷320件,人员死亡矛盾纠纷110件,有力维护和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有力打造了咸宁品牌。通过探索建立综合性“一站式”人民调解中心工作模式,打响了新时代咸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品牌。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荣获全省2019年度“十大法治创新案例”、“楚治·首届湖北社会治理创新十佳案例”、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工作经验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司法厅推广,法治日报、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等媒体相继报道。7名省部级领导视察咸宁多元化解工作,省内外100余批次人员来咸学习“咸宁经验”。2020年9月28日,最高院院长周强视察湖北时专门连线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并给予高度评价。
三是有力弘扬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遵循法律法规前提下,从“情理法”的角度分析矛盾纠纷的痛点、难点、症结点,引导当事人以和为贵、以信为本、互谅互让、理性维权,在深入浅出的案情分析中,在法律知识反复宣讲中,有力弘扬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四是有力巩固了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全市党员干部、广大人民调解员、基层社区工作者等用心、用情、用力调解,在调解中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法治,定纷止争,把群众的大量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变成放心事、顺心事、暖心事,传播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力巩固了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胡江玲同志在报告中认为,我市取得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明显工作成绩,主要得益于能够做到五个始终坚持: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始终坚持创新发展;三是始终注重基础保障;四是始终注重机制建设;五是始终注重工作宣传。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后认为,近年来,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综合性“一站式”人民调解中心建设为抓手,积极构建“人民调解优先、行政调解补充、司法调解保障、法院诉讼兜底”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不断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有力服务和保障了咸宁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也为基层社会治理上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径,成为了咸宁矛盾化解的响亮品牌。下一步,要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持续推进多元解纷体系化建设;持续强化调解队伍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多元解纷制度化建设;持续推进多元解纷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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